而其实质则是以文化的中西之异来掩盖文化的古今之变,从而拒绝现代文明。

应注意的是,这里的生态并不等同于通常所谓生态学(ecology)或生态伦理学(ecological ethics)所说的生态(ecological environment),而是从中国哲学的天人之际、自然生命意义上讲的生态。正是在这里,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地位。

“夏之行——丝海扬帆 融助万商”

[79] 这是指出《周易》的根本精神就是生或生生,亦即生命活动。[9]《周易·系辞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2页。[48] 蒙先生指出:这实际上是人生学习过程中的一次超越,意义非常重大,因此不能等闲视之。它是从人的生命存在出发去理解自然界的。应当注意的是:蒙先生所说的乐,即儒家所说的乐,并不是狭义的音乐或狭义的艺术。

这是《周易》天人合一论的重要命题。那么,天地之情与众人之情之说则指出了这种目的理性的实际内容就是人类普遍的道德情感,即‘天地之仁。如政烦赋重,不得以养其父母,又安得以遂其善心。

(朱子:《论语或问》卷四,《朱子全书》第6册,第678页)仁是爱之理,而且主于爱,但终归不是爱。盖曰‘自得,则亦系乎彼而已。颜子好学不倦,合仁与智,具体圣人,独未至圣人之止耳。恶恶之情,面对已然的恶。

庶民之善心之所以能被成德者所感动兴发,是因为成德者已经将理义现实地体存于心,他们先得我心之同然,于是庶民在观感之间就为此所化,这依赖于庶民的见闻之知。[24]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四十九,第2册,第361页。

“夏之行——丝海扬帆 融助万商”

虽然不曾觉其所以然之理、知其所当然之则,但也知其为善为美,是类似于见闻之知的知其然。所谓天之好恶,首先关切的就是好恶的正当性问题。这虽然不如圣人天下一家,中国一人之极广大,但毕竟也是以德为根本。但刑永远不能废黜,而恶恶之心也必须一直保持不失,因为恶恶之情只是已发,即使现实没有发生恶,而未发的恶恶之性则始终都有,心既然贯穿已发未发,就需要始终存此恶恶之性。

(朱子:《论语精义》卷十下,《朱子全书》第7册,第636页)谢上蔡所说的结民心,看似霸者之为,但实际上是从后王之私的角度立论的,所以朱子辨析说:是其言则诚若有病,然其下文所谓‘道当如此,而非违道以干之者,亦足以自解矣……谢氏之言,固为治者所不废,但非所以语圣人耳。养人者,欲其同归于善。所有人共有的普遍心性,需要通过圣人的法度来得到落实与实现。(《孟子·滕文公上》)强行拉平人与人之间的层次差异,不论是拉得同样高(许行眼中的神农之世),还是拉得同样低(现代民主),都是违背天下之通义。

礼乐刑政作为法度,也本于性理。孟子言文王治岐,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孟子·梁惠王下》),朱子认为九一之助和仕者世禄这两者是王政之本。

“夏之行——丝海扬帆 融助万商”

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丰氏曰:因民之所恶而去之,非有心于杀之也,何怨之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非有心于利之也,何庸之有?辅其性之自然,使自得之,故民日迁善而不知谁之所为也。

所以朱子说:圣王之教,因其固有,还以导之,使不忘乎其初。1、德 德是王道政治维系、教化民心的根本所在。注释: [1] 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的构造及其转进》,《学术与政治之间》,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第54-55页。王道政治下每个人的差别只是一种深浅层次的差别,而不是一种根本隔绝的差别。[49] 这样两种德刑观,本于两种不同的人性观,也产生两种不同的王霸观。幸其有以倡焉而兴起矣,然上之人乃或不能察彼之心,而失其所以处之之道,则彼其所兴起者,或不得遂而反有不均之叹。

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民生问题的根本是孝亲之仁。

[53] 基于性善的王道政治必然包含刑,这一点大抵可以祛除不少对王道的虚幻想象,但仅仅这样说仍然还不够。圣人既竭心思,然后制为万世法,使天下之人共同循守。

子庶民、来百工、柔远人、怀诸侯,则自亲亲之杀而推之也。盖前言往行,皆圣贤心所融结,吾不得其心,则皆糟粕也,曾是礼义而在糟粕乎。

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孟子认为四端之心是人人都有的,而这其中又有层次上的差别。民之善心的得遂,全面地说是由于礼乐刑政的保证。以善服人,并不是自己没有善而如同霸者那样通过力来假借善,而是已有善,但欲以取胜于人,是有意于服人,这样就和王者的公心迥别。

至于这里所讨论的两个问题,其所涉及的民心,则不仅包括孝亲与尊贤的道心,也包括人心。王者之得民心与民之自得其心是同一条路。

从古以来论王霸者多矣,未有若此章之深切而著明者也。须是推己之心以及于彼,使之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方得。

圣人之教要遍天下、及后世,必须要制为法度。[35] 朱子说:人之所以为心者,虽曰未尝不同,然贵贱殊势,贤愚异禀,苟非在上之君子真知实蹈有以倡之,则下之有是心者,亦无所感而兴起矣。

[21] 古人初学,只是教他洒扫应对进退而已,未便说到天理处。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下,不论怎样对广大民众倡导私德的重要性,就总容易陷入徒劳的困境之中。(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第1册,第84页)至于儒家与其他各家,则在善恶论上也有不同:自浮屠氏入中国,善之名便错了。因为即使接受这一点,仍然可以问:刑者,先王所以防小人,君子何必以是为心?实际上,圣人是完全内在地、自然地不为非,君子是内外并重地、敬慎地不为非,庶民是偏重于外、畏惧地不为非,最终都合于刑之理,也都与人的恶恶之心相契合。

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12]就欲其情的好恶而言:庶民容易被这种好恶所影响,孟子所谓富岁,子弟多赖。

孟子说: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实际上,即使性是至善无恶,这种至善无恶也是与恶相对待的,而不是没有定体。

牟氏、徐氏虽然也谈到圣贤德治下民之感动兴发的积极面,但主要还是强调每个人自身的德性自觉。现代以来,如梁启超的私德说所呈现的,古典的德已彻底成为私人性的东西。